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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清廉文化建设贯穿清廉建设各载体 用好清廉文化阵地
作者:杨宏斌 俞柯亦    来源:湖北日报     日期:2021-11-01

推动全省上下以清廉文化涵养新风正气

湖北清廉文化建设贯穿清廉建设各载体

“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化是社会之根、民族之魂。

清廉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清廉文化建设,是清廉湖北建设的重要载体之一,贯穿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等清廉建设各载体。

近日,省纪委机关、省委宣传部出台《关于加强清廉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全省上下以清廉文化涵养新风正气,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该实施意见提出了湖北清廉文化建设的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清廉文化建设领导体制、工作内容、工作机制基本完善,贯穿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清廉家庭的清廉文化体系逐步形成,党员干部纪法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各领域、各行业整体廉洁程度显著提升,清廉成为全省推崇的社会风尚,清风正气充盈荆楚大地。

该实施意见部署了湖北清廉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加强清廉文化学习研究阐释和作品创作传播

该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清廉文化学习研究阐释。强化思想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要开展理论研究,及时总结清廉文化建设经验做法,探索新时代湖北清廉文化建设的新举措、新对策。要弘扬清廉理念,深入挖掘湖北红色资源和荆楚文化中的清廉元素,深刻阐释清廉文化的科学内涵和时代价值,大力弘扬清廉文化价值理念,常态化开展清廉文化宣传教育。

该实施意见部署加强清廉文化文艺作品创作传播,部署实施“清廉文化精品工程”,并纳入省“五个一工程”、屈原文艺奖等各级各类文艺作品创作资助项目和评奖范围。

全省各地要积极开展“楚韵·清风”评选活动。要丰富文艺作品传播形式,以“文化进万家”、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廉洁教育新春行”、普纪普法“大篷车”等为载体,通过举办送戏下乡、专场文艺演出、公益电影放映、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等活动,使观众在潜移默化中强化清廉意识。

建好用好清廉文化阵地,开展清廉文化教育实践

在建好用好清廉文化阵地方面,该实施意见要求打造清廉文化线上线下同步宣传教育矩阵,推出一批宣传清廉文化的新媒体品牌栏目,推动清廉文化数字化网络化传播。重点推进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馆等重点项目和各级各类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推出一批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精品陈列。

该实施意见强调,要将红色廉政文化传承、保护、研究、传播等相关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

该实施意见把开展清廉文化教育实践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范畴,通过开展清廉典型选树活动、清廉家风教育活动和常态化纪法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带动全社会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社会风尚。

加强职业精神建设和诚信宣传教育

实施意见要求,“聚焦涵养职业操守,树立行业新风,推动践行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热情服务、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并对培育职业精神、选树职业典型提出具体要求。

实施意见还部署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要求开展主题宣传,打造诚信环境。

在营造清廉湖北建设氛围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强化新闻宣传,引领网络舆论,开展宣讲活动。实施意见强调,在开展宣讲活动时,要不断丰富和创新方法手段,“多用群众喜欢听、听得进的语言”,使清廉、诚信、守法、尚德成为群众普遍认可的行为准则。

如何强化清廉文化建设的工作保障?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将清廉文化建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积极运用市场运作机制,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多渠道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清廉文化建设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将优秀廉政文化建设项目、活动和优秀廉政文艺作品,纳入有关评选、表彰和奖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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