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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关于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安全生产处     日期:2017-12-06


部门、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确定从今年起将每年12月第一周作为宣传周为宣传好《安全生产法》,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结合我院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法》第一个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宣传工作,深刻认识组织开展好第一次《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广泛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学用结合,严格依法治安。各单位要将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法》活动贯穿与日常工作中,延伸到每一个项目,落实到每一位职工,坚持学以致用,强调融合贯通,确保学习、生产“两不误”、“两促进


 

           设计院安全生产处          

 201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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