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确定从今年起将每年12月第一周作为“宣传周”。为宣传好《安全生产法》,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结合我院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法》第一个宣传周活动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宣传工作,深刻认识组织开展好第一次《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广泛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法》学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学用结合,严格依法治安。各单位要将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法》活动贯穿与日常工作中,延伸到每一个项目,落实到每一位职工,坚持学以致用,强调融合贯通,确保学习、生产“两不误”、“两促进”。
设计院安全生产处
2017年12月6日
TEL:027-87275763 EMAIL: hbsy_bgs@163.com
Copyright 2005-2021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