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维护河湖生态功能,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日前省水利厅商有关市(州)人民政府制订了《第一批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目标》,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于2020年12月10日印发执行。
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或水位,事关江河湖泊健康生命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今年,省水利厅选取了清江、府澴河、沮漳河、富水和长湖、洪湖作为第一批重点河湖,开展了生态流量(水位)保障目标制订工作。
印发的保障目标确定了河湖的主要控制断面及生态基流或最低生态水位,并明确了主要管控对象及最小下泄流量。今后,各地将围绕已确定的河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目标,合理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明确相关部门或单位的管控责任及相应措施,确保生态流量保障目标有效落实。同时,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将纳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通过建立河湖生态流量预警机制,健全生态流量考核体系,加大河湖监督检查力度,定期通报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落实情况,强化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年度考核,确保河湖生态系统功能有效维护,河湖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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