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作者: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日期:2011-10-25
鄂政发〔2011〕64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1年10月18日
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根据《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鄂发〔2011〕1号),特制定《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规划布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湖北的宏伟目标,以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举、统筹兼顾、标本兼治、政府社会协同,进一步集中力量加强水利建设;深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创新步伐;着力提高水旱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能力、水土资源保护能力、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二)总体思路。
坚持防洪与抗旱、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科学治水与依法治水、服务社会与发展自身五个同时抓,巩固和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区域综合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城乡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环境保护和河湖生态健康保障体系、水利管理和运行保障体系,积极推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到工程单一效益与工程体系整体效益、水利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行业发展与建设小康社会、水利建设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四个结合,实现发展思路由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防汛抗旱由洪水控制向洪水管理和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建设管理由行政控制为主向市场机制为主转变、行政管理由“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四个转变,努力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面临的突出水资源紧缺和水患防治问题,为使湖北成为促进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三)规划布局。
2011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的投入。湖北作为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将全面实施“两圈一带”总体战略。继续强化长江、汉江综合治理,全面启动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的防治,基本解决防洪减灾体系薄弱环节的突出问题,防御洪涝和山洪灾害的能力得到增强,确保防洪安全。在此基础上,着力加强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以全省大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33个粮食主产县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为重点,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支撑。武汉城市圈的水利发展要紧紧围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在保障区域防洪除涝安全的前提下,以完善水资源保护体制机制、综合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湖泊保护与综合治理为重点,尽快形成有利于武汉城市圈水利发展的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生态与经济双赢”的理念,把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生态环境保护摆在第一位。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作为水利工作的核心,大力实施以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山区小水电代燃料清洁能源项目相结合的水利循环经济建设体系。积极探索建立长江经济带的综合防洪、水资源供求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滩涂,大力推动区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饮用水源区水质保护,重建长江流域江湖联系。结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加快实施我省汉江流域水利现代化建设。以水功能区为单元,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1防洪抗旱减灾。进一步完善长江和汉江防洪体系,使长江达到防御1954年型、汉江初步达到防御1935年型洪水的防洪标准;加强重点蓄滞洪区安全建设,重要蓄滞洪区基本能够正常运用;全省主要支流的重点河段防洪标准达标,基本完成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大中型病险水库脱险销号,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基本完成,大中型病险涵闸全面脱险;加强除涝体系建设和主要湖泊治理,使平原湖区除涝能力基本达到设计标准,主要湖泊防洪标准达到20~50年一遇。基本建立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使全省山洪综合防治能力明显提高。逐步推进城乡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全省干旱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GDP的比重降低到1%以下。
2民生水利。基本解决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完成70%,加快重点中型和部分一般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完成77个重点县主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任务,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20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00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900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万亩;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全面完成,启动中型泵站更新改造;建成22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加快水利血防工程建设,通过农、林、水、卫等多种血防措施,2015年全省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
3水资源开发利用。优化我省水资源配置,全省新增供水能力14.5亿m3;在保护生态和维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积极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投产、新增装机容量1580MW。
4水资源节约保护。2015年全省平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142m3以下,万元GDP用水量降到145m3以下,城市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控制在15%以下;发展节水灌溉面积900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万亩,全省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1;全省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目标达标率提高到7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全面提高。“十二五”末,全省年用水总量不超过315.31亿m3,其中地表水为304.06亿m3,地下水为11.25亿m3。
5水土保持与水生态修复。力争全省完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9500km2,专项生态修复面积700km2;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的管理,重点解决目前水质污染严重、河道断流、水生态问题比较突出、当地群众有强烈治理和保护要求的重要河湖,河湖水生态系统得到一定程度修复,基本实现重要河湖调水、引水、补水以及监控的现代化管理。
6水利管理与改革。总体目标是初步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城乡水资源统一调度与管理取得重要进展,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农村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建立和完善乡村水利服务体系。水利投融资、水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水利良性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7汉江流域水利现代化试点建设。在湖北省汉江流域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水资源合理配置及高效利用、水生态和水环境保护、水利信息化、现代水管理等五大体系,全面提升水利综合保障能力,形成体系完整、设施完备、制度完善和可持续发展的水利发展新格局,以水利现代化支撑和推进经济社会现代化。探索出实现流域水利现代化的发展模式和路径,为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道路率先示范、积累经验和树立标杆。
(二)主要任务。
1防洪抗旱减灾。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建设并举,进一步完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减轻水旱灾害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程度。(1)继续加强大江大河及重要湖泊、支流治理。全面完成湖北省荆江河势控制应急工程、湖北省洞庭湖区四河堤防加固工程、荆门汉江堤防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等工程建设。加强荆江大堤综合整治工程、汉江下游堤防除险加固工程、汉北河堤防除险加固工程、府澴河干流、沮漳河干流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等重要防洪工程建设。完成洞庭湖区荆南四河河道疏浚工程,大力开展四湖流域(含洪湖、长湖)、梁子湖、斧头湖(含西凉湖、鲁湖)、汈汊湖等重要湖泊以及大冶湖、网湖等试点湖泊的综合治理建设。(2)推进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实施姚家坪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建设。(3)着力加快蓄滞洪区建设。重点完成洪湖分洪区东分块工程建设,加快实施荆江分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杜家台分蓄洪区蓄滞洪工程、华阳河分蓄洪区西隔堤加固工程、洪湖分蓄洪区续建配套工程、西凉湖分蓄洪区安全建设工程等重要蓄滞洪区建设。(4)完成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和抓好山洪灾害防治建设。全面完成《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规划》内全省85个重点县市区94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和新增其他重点地区360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在巴东县、兴山县、竹山县等71个县市区山洪灾害频发地区建设以非工程措施为主,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防灾减灾体系,实施重点地区山洪沟治理工程。(5)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1座大型、44座中型、587座小(Ⅰ)型和4218座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