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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呼吁 水利设施建设不能“抓大忘小”
作者:李亚新    来源:农民日报     日期:2008-03-20
在连日来的采访中,多位全国人大代表不约而同地主动向记者谈起了农田基本水利设施目前的状况:这些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农田基本水利设施大都修建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甚至五十年代,在超期“服役”之后年旧失修,设备严重老化,效益大幅衰减,无法有效地防御自然灾害,有的还成安全隐患;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民“两工”后,新的政策和投入机制没有建立,不少农民又回到了靠天吃饭的被动局面。他们纷纷呼吁:国家在水利设施改造投资上不要只盯着大江大河和大中型病险水库,还要关注农田基本水利设施建设。

  现状:设备严重老化,效益大幅衰减

  安徽省砀山县白蜡园村党支部书记刘瑞莲代表说,现在农村的很多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工程老化,抗灾能力不强,一些地方引不进,排不出,灌不上,涝来一片汪洋,旱来赤地千里,如果不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农民还是摆脱不了靠天吃饭的被动局面。来自产粮大县湖北监利县的朱建华代表对全县农田水利实施做了调查,“全县有272个乡镇中小型骨干泵站,多年频繁运行之后设备老化相当严重,目前能正常发挥效益的不足80个,其余的都处于带病运行和基本停运状态。”

  湖南省水利厅厅长张硕辅代表心里也有一本账,湖南现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313.5万处,设计灌溉面积2285万亩,占全省有效灌溉面积的57%。但由于绝大部分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当时建设标准低、配套差,目前普遍存在渠道渗漏、淤积,渠堤开裂、错位等问题,实灌面积仅为设计面积的60%。

  困境:旧机制已取消,新机制未建立

  湖北天门市市长张爱国代表说,以前大江大河和大中型病险水库归国家治理,省级以下的小型水利设施,政府可以组织农民通过集资和“两工”(义务工、积累工)的方式来修建。农村费税改革以后,这些基本都没有了,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但也给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带来了严峻考验。“尽管湖北省有以奖代补的政策,项目报省里验收合格后奖励30%,但是僧多粥少,项目未必都可以批,而地方财力困难的话就修不起来。”

  张爱国和陈吉学都认为,随着大量的青壮年农民离乡外出打工,村里剩下的都是老幼妇孺,况且现在水利建设也要靠专业的队伍和大型机械来作业,所以更多的投入是靠投资而不是投劳,目前关键的问题是,在这方面旧的投入机制和政策取消了,新的机制又跟不上来。张硕辅提到,2005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2005年~2007年中央财政共补助湖南省0.76亿元,由于投入规模太小、范围有限,远远不能满足农田水利建设的现实需要。

  期望:整合、立法,建立多元投入机制

  周家贵发现,其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整理资金、扶贫开发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优质高产农田建设资金中都有涉及农田水利建设的项目,但由于资金渠道不同、部门分割,没有统一规划、统一投向,反而造成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湖南双峰县县长彭爱华代表呼吁尽快制定《农田水利法》,用明确清晰的法规界线保证农田水利的持续发展。湖南武冈市头堂乡党委书记李巧云代表则建议,可以借鉴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的投资方式,由国家补贴一部分,地方政府配套一部分,老百姓自己筹一部分。张爱国也希望国家加大政策性财政投入,可以建立类似的国家、省、地方、农民四级投入机制。

  张硕辅认为,国家应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导、农户投入相结合、其他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在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增加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建立国家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切实改善农田水利条件,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加强以小型水利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增加农田水利设施的防灾抗灾能力,提高用水效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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