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资源环境成为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重点和亮点
作者:李真 付彬 来源:长江水利网
日期:2008-03-13
本报讯 3月11日至12日,记者从长流规修编有关保护规划工作会议上获悉,保护资源环境已成为长流规修编的重点和亮点。长江委总工马建华说,上一轮长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根据当时国家经济形势,其规划目标是以开发、利用和治理为主,保护的内容很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资源保护工作。十七大报告提出“生态文明”,使得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越来越清晰、内涵越来越丰富。长流规修编提出水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是为了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规划目标,在经济建设中,摒弃过去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暂时繁荣的不文明、不科学、不合理的经济发展模式。因此,“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是本次长流规修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也是本次长流规修编的重点和亮点之一。
据悉,正在修编的长流规中有关保护的规划主要包括水质保护、水生态保护、湿地保护、涉水景观保护、涉水自然保护区保护以及河湖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等6个方面的内容。
长江委水资源保护局局长洪一平认为,只有把保护切实纳入综合规划目标,从战略的高度对规划方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保护规划的内容向生态环境方面拓展,这样才能有利于在长流规修编中将“在开发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开发”的原则落到实处,为践行“维护健康长江,促进人水和谐”的治江新理念,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促进治江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据了解,由于本次长流规修编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区域,如水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涉及环保、林业、城建、渔业等多个部门,资料收集协调工作难度大。去年8月,长江委组织了长流规修编第一次协商会,来自发改委、水利(务)厅(局)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市的领导和代表参加了协商。长江委规划计划局局长王新才说,本次规划修编将更加重视保护资源环境,明确提出河流开发的红线和底线,健康河流的理念将进一步贯彻到长流规修编里。目前,长流规修编工作进展顺利,我们将克服一切困难,争取按时提出高质量的修编报告。
来自长江流域16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共近百名参与修编工作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通过了会议纪要。长江委水资源保护局与水工程生态研究所共同主持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