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法》修订前期工作基本完成――2007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纪实之一
作者: 来源: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
日期:2008-01-31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方略,2007年水利部加快《水土保持法》修订步伐,前期工作基本完成。
在2006年工作的基础上,水利部组织召开了五次工作会议,进行了专题审查,广泛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了座谈、咨询,并就修订草稿中涉及的8个重大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
在深入调研和反复研讨、咨询的基础上,修订草稿对现行法作了全面系统的修改和完善。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以新的理念丰富法律的内涵、突出水土保持规划的法律地位、强化预防保护措施、完善水土流失治理投入机制、完善水土保持行政许可、健全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和强化水土保持法律责任等。
目前,修订草稿已送政策法规司进行审查,计划6月底前报送国务院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