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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家投标企业不良行为的通报
作者:建设处    来源:建设处     日期:2008-01-03
(摘自《湖北水利情况通报》)四湖流域上区太湖港水系引水渠等水利血防工程、湖北省广水市飞沙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天门市绿水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均为国家投资的我省重点水利建设项目。2007年11月、12月,省水利厅在对以上项目招标的评标监督和资格预审监督过程中发现,投标企业伪造业绩参与投标和资格审查,严重扰乱了我省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违规问题
1、监利海河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监利海河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利海河公司)在四湖流域上区太湖港水系引水渠等水利血防工程2007年度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文件中,伪造了并非由该公司中标签署的《麻城市龟峰山水库枢纽工程施工合同》,并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至招标人。
2、武汉市黄陂区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经查,武汉市黄陂区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黄陂水建公司)在四湖流域上区太湖港水系引水渠等水利血防工程2007年度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文件中,出现了两份内容不同的《黄陂区矿巴水库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并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至招标人。
3、阳新鑫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阳新鑫源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新鑫源公司)在广水市飞沙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两个标段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中,伪造了《阳新县罗北口水库整险加固工程建设合同书》、《武汉市黄陂区院基寺水库大、二坝防渗灌浆工程施工合同》,并随同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并递交至招标人。
4、湖北兴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湖北兴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水电公司)在天门市绿水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中,伪造了《白莲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合同》,并随同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并递交至招标人。
5、浠水县水电工程处
经查,浠水县水电工程处在天门市绿水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中,伪造了《蕲春县大同水库--漕河变电站35KV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合同》、《黄冈市白莲河水库--路口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合同》,并随同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并递交至招标人。
6、湖北祥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湖北祥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禹水电公司)在天门市绿水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中,伪造了《黑麋峰电站施工项目部水库主坝(含趾板)工程施工合同》,并随同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并递交至招标人。
二、对有关单位处理
省水利厅于2007年10月15日印发了《湖北省水利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并于发布之日施行。监利海河公司等六家施工单位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伪造业绩,提供虚假资料参与投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水利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重扰乱了我省水利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湖北省水利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监利海河公司等六家公司在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其处罚结果在湖北水利网公示三个月。
三、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以上六家施工企业在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在我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曾出现过。这次出现在《湖北省水利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施行不久,说明企业对类似问题的认识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水电、水务)局要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加强对投标企业业绩真实性的审查;各投标企业要严格管理,诚实守信,严格按法规办事,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今后,在我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凡弄虚作假参与投标的,不论中标与否,一旦发现,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北省水利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及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档案。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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