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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印发《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作者:    来源:省水利厅计财处     日期:2007-09-07
日前,省政府正式印发《湖北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湖北省水利发展的十项主要目标和七项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省水利发展“十大”主要目标:
一是防洪减灾目标。长江和汉江防洪能力达到抗御长江1954年型、汉江1964年型洪水标准;全省水库病险率控制在3%以内;重要中等城市综合防洪能力达到30—50年一遇标准;建设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建立防洪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等。
二是工程供水目标。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恢复、改善灌溉面积40万公顷;新增乡镇年供水能力180万立方米。
三是农村饮水安全目标。基本解决1609.6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疫区改水全部完成;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0%。
四是节水目标。新增工程节水灌溉面积33.67万公顷,全省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8;全省平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左右。
五是中小水电开发目标。增加水电装机200万千瓦;发展以电代燃料生态装机9万千瓦;完成水利系统农网改造任务;继续滚动发展和建设25个农村水电县市。
六是水资源保护目标。饮用水水源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建立供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和湖泊、水库开发管理制度;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七是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目标。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8000平方公里,新实施预防保护面积16000平方公里;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
八是水利血防目标。建立和完善适合我省省情的水利血防模式,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拟定的具体水利工程项目。
九是水文及水利信息化建设目标。建成覆盖全省的水利信息网络。
十是水利改革目标。改革完善水资源管理、水利投资融资、国有资产管理、水利建设管理、水利工程管理等体制,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和征收机制;加强农村水利改革。

“十一五”水利发展主要任务:
一是防洪减灾任务。加强荆江大堤等重要堤防整治及分蓄洪区安全等工程建设;加大江河治理力度;完成田关等60处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加大力度建设重点城市防洪工程;提高山洪灾害预警预防能力等。
二是水资源工程建设任务。抓好灌区配套改造和粮食主产区灌排骨干工程建设;解决全省1609.6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大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建设力度;完善和优化县级电网和区域电网结构。
三是水土保持建设任务。重点加强三峡库区“长治”工程、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等重点水土流失治理骨干项目和监测网络建设;
四是水环境建设任务。控制污染物总量排放,逐步实现水环境系统的良性循环,重点改善武汉市城市水环境。五是水利血防任务。实施河流水利血防综合治理。重点抓好四湖、汉北河、富水、陆水等流域水利血防工程建设。
六是水文及水利信息化建设任务。完善水文信息采集系统;建设长江、汉江等流域、湖泊和重点水库主要站点的洪水预报系统;加强水雨工情数据库建设;建立江河湖泊和重点水库的洪水调度及仿真模拟系统。
七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汉江流域中下游水利现代化示范工程任务。服务丹江口大坝加高,抓好移民撤迁安置、库区水土保持和水污染防治,完成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重点抓好汉江流域中下游水利现代化示范工程。抓好干流枢纽工程建设和堤防加固、城镇供水和灌区节水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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