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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部署水利建设防商业贿赂工作
作者:程波 孟梦    来源:湖北水利网     日期:2007-09-07
8月10日,全省水利建设领域防治商业贿赂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防治商业贿赂有关精神,部署全省水利建设领域防治商业贿赂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厅直各单位及各市县区水利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厅纪检组长汤和明首先宣读《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该办法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问题,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防止方针,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在防治商业贿赂行为工作中的职责,从制度创新入手,进一步规范了相关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了工程建设领域防治商业贿赂工作体系。《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省水利厅厅长王忠法在题为《防治商业贿赂,加强建设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建设“三个安全”》的讲话中指出,贯彻实施《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不仅可以维护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能力,同时对于保护干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健全水利系统惩防腐败体系,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全省水利系统要在已经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把防治商业贿赂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
王忠法指出,近年来,我省水利建设发展任务很重,病险水库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泵站更新改造、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等重点项目,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水利可持续发展,确保其建设进度、质量、效益是水利部门的基本职责。要切实增强做好防治商业贿赂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尤其是领导干部、分管工程人员,要时刻绷紧这根弦,警钟长鸣,严于律已。
王忠法强调,防治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必须从源头抓起,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不断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协调有序的水利建设管理工作体系。要多出点子,再加措施,进一步加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力度,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防治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会议由厅党组成员、省南水北调局局长吴克刚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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