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设计院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攻坚之举
作者: 来源:长江水利网
日期:2007-09-07
今年是长江设计院改革实施的关键阶段,但其目前市场化的用工机制、岗位竞争机制以及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等与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这不但严重束缚了单位自身的改革发展,而且还影响了全院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为加快长江设计院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切实转换经营管理机制,实现体制改革与内部机制转换的有效结合,2007年2月,长江设计院一届四次职代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以进一步深化 “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为核心,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改革的总体目标。
为了实现《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今年长江设计院在三项制度改革方面着力推进了“两件大事”。
一是制定了《员工岗位系数调整暂行办法》。该办法是对2005年制定的《奖金分配管理暂行规定》的进一步补充,主要内容是对奖金分配中个人的岗位系数、个人的绩效考核系数和单位的奖金基数等三个要素实行动态管理。即依据员工上一年度工作绩效的考核结果,对其本年度的岗位系数进行调整,且为一年一调,使员工的岗位系数与其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效更趋协调一致,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工作创造性。因此,依据员工2006年绩效考核结果,长江设计院完成了2007年员工岗位系数的调整,初步建立了员工岗位“能上能下”、系数“能增能减”、相应待遇“能升能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是制定了《新进员工考核管理规定》。该规定是对2006年颁发的《新进员工招聘实施办法》的进一步完善,适用于2005年以来员工试用期满、合同到期续聘以及院要求进行的考核。该规定要求对2005年以来进入长江设计院工作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新应届毕业生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与工作、学习能力,综合素质,上一年度考核结果等四个方面内容,进行一次全面的集中考核,并按照“二级单位和院级”两级考核和院务会审定等程序,决定是否续聘和续聘期限。通过考核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和优胜劣汰的竞争和用人机制,打破了进了单位就等于进入了“保险箱”,就有了“铁饭碗”的传统观念。
“两件大事”是长江设计院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在于提高自身的竞争力,而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是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和关键环节。因此,长江设计院按照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通过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达到全面提升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今年,长江设计院还将按照《意见》提出的“加快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强化劳动合同管理”的要求,并结合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全院员工的劳动关系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为加快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打下基础。
相信,随着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快速推进,一个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全新的长江设计院将会又好又快地驰骋在快速发展的大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