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审查会在京召开 翟浩辉出席并讲话(图)
作者:水利部网 来源: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
日期:2006-08-23
本站讯 8月22日,水利部召开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审查会,水利部副部长翟浩辉出席会议并讲话,水利部总工程师刘宁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司长周学文主持会议。会议邀请有关院士、资深专家,水利部有关司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和各流域机构的代表,对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进行审查,以进一步完善规划,促进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建设,更好地为人民生命健康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饮用水安全保障。
据了解,为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去年7月,水利部组织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部门开展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的编制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由水规总院牵头,会同中国水科院、长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等单位编制完成了规划报告。
翟浩辉副部长在讲话中阐述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的意义,他指出,编制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是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他说,饮水安全既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又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支撑条件,更是体现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认真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编制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要摸清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现状,全面总结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的经验,特别是对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等带来的饮用水安全问题进行反思和总结,分析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问题及其成因,合理分类,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基本思路、目标和综合防治措施,合理制定规划方案,积极推进饮水安全工作。
他还就规划中要重点考虑和处理好的几个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保障饮水安全;二是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三是坚持防治并重、注重管理;四是坚持量质统一、重在水质保护;五是坚持常规水源和储备水源相结合、防范风险。
他强调,提高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要加快缺水背景下的水资源管理改革。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点任务,一是建立以用水权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制;二是建立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三是建立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节水工程和技术体系;开发与推广先进实用的节水技术,建设水资源管理硬件设施体系,建设生产、生活节水工程,建设非传统水源开发工程;四是建立与节水型社会相符合的节水文化,形成节水的社会风尚和文明消费方式。因此,解决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必须与建设节水型社会相结合,开源与节流并重,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以建设节水型城市为目标,总量控制和微观定额管理相结合,尤其要严格城市用水定额管理,完善水价制度体系,今后的水价将包括供水成本、水资源费、水源涵养费用等,污水处理费也要加进去。通过多种措施,抑制不合理的用水需求,利用多种水源,增加饮用水有效供给,减少废污水排放,提高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
会上,水规总院汇报了规划成果,规划编制工作组认真听取了专家的意见并解答专家的质疑和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