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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流域防洪规划通过中咨公司评估
作者:水利部网    来源:水利部网     日期:2006-08-07
本站讯 8月1日,《淮河流域防洪规划》顺利通过中咨公司专家组评估。此前,受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咨公司组织专家在合肥对《淮河流域防洪规划》进行了为期4天的审查评估。评估期间,专家们先后参与了工程、规划和移民三个小组进行分组讨论,并听取了有关设计单位的情况汇报。7月31日下午,中咨公司马新忠主持召开评估结果讨论会,淮委副主任汪安南出席了此次讨论会。

  在评估结论中,评估组充分肯定了淮河流域防洪除涝工程建设已取得的巨大成就。评估结论指出,截至目前,1991年后实施的治淮19项骨干工程已大部完成,并逐步发挥防洪减灾效益,目前以堤防为基础与干支流水库、湖泊、蓄滞洪区和分洪河道等组成的淮河流域综合防洪体系基本形成,预计治淮19项骨干工程全部完成后,淮河干流重要保护区可防御1954年型洪水,淮河流域防洪形势大为改观。

  评估认为,淮河流域人口众多,是我国重要的粮棉油和能源基地,铁路、高等级公路、航运等交通干线贯穿其中,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流域地处我国南北气候过渡带,平原广阔,地势低平,洪涝灾害严重,水事复杂,治理难度大。新中国成立以来,进行了多次防洪规划和长期治理,防洪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但目前防洪减灾体系仍不完善,防洪除涝任务依然繁重。为进一步提高防洪能力和加强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编制淮河流域防洪规划十分必要。该规划的实施,对尽快完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提高防洪除涝能力,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整个规划指导思想正确,规划目标、建设内容、工程布局总体可行。

  鉴于治淮的复杂性,专家建议要把提高淮干中下游的行泄能力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淮干畅通;要切实做好蓄滞洪区的调整工作,降低不当围垦后果,留足洪水出路;要从全局出发,统筹防洪与治涝关系;要统筹河湖,科学调度,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已建防洪工程作用,保障防洪安全。

  针对流域内平原面积约占流域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低洼地的除涝在淮河的治理中占有十分重要地位。现有流域平原骨干排水通道的除涝标准普遍偏低,低洼地的涝灾时有发生,且面广量大,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安全和经济水平提高的现状。专家建议在完善防洪工程体系的同时,应加强对低洼地治涝的力度,编制治涝专项报告,列为淮河近期治理的重要项目;同时,鉴于淮河流域人口密度大,人均耕地少,沿淮行蓄洪区安全建设滞后,管理体系薄弱,人水争地矛盾十分突出的问题,专家建议应严格控制行蓄洪区的人口增加和生产活动,采取有力措施,逐步缓解人水争地的矛盾。

  此外,淮河流域现有28处行蓄(滞)洪区,在防洪体系建设中需要参与行洪、滞蓄洪水,需对行蓄洪区内约79万人进行安全安置,虽然群众一般仍在原土地上耕作,基本不需进行生产安置,目前由于安全建设相对滞后,尚难具备安全撤离、避洪保安、减少损失的条件。专家建议在淮河近期治理项目中,应十分重视行蓄洪区的安全建设,进一步优化沿淮行蓄洪区的布设和运用,加强和完善调度管理体系。特别是在规划近期治淮工程建设中,尚需移民安置约40万人,远期建设项目需移民约31万人,移民数量很大,安置任务十分艰巨,是制约《规划》实施的重要因素。专家建议对移民安置应列为专项,统筹研究、妥善解决。

  汪安南副主任感谢中咨公司和专家们长期以来对治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会后将抓紧研究落实评估意见和建议,并感谢有关单位为该规划的编制付出的辛勤劳动。他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要继续积极配合中咨公司做好该规划报批的相关工作,力争该规划早日批准实施。(淮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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