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委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
作者:蔡磊 王琳琳 来源:水利部网
日期:2006-07-21
本站讯 近日,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淮委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淮委结合《淮委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印发了《淮委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开展对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要求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水利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统一要求,自5月至12月上旬,对2001年以来存在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对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要开展自查自纠。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破坏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交易问题,重点开展治淮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等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此外,还要结合实际,抓好涉及生态环境治理、资源保护、产权交易、银行信贷、商业保险、出版发行、医药购销、质检等方面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
根据《实施方案》,淮委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主要抓好六个环节:一是宣传动员。结合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时间进度、实施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二是调查摸底。通过全面的摸底调查,弄清并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三是查找问题。运用审查营销费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查看有关会议纪要、会议记录、规章制度等措施和方法,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分类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按照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淮委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把握政策,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五是认真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六是评估验收。各单位(部门)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委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适当方式,对各单位(部门)自查自纠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和验收,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将责令其“补课”。
《实施方案》还按照“行业指导监督,单位分级负责,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职能分工和管理层级,分别明确了治淮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等领域的牵头部门和负责范围,以促进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工作责任制,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自查自纠工作的全过程,可以选择一些单位作为联系点,适时派出督察组,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具体指导,总结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解决实际问题,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有关领域牵头部门要加强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协作配合和沟通联系,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同时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本单位(部门)实际紧密地结合起来,既要抓好工作落实,又要研究自查自纠各项工作所涉及的政策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和思路,并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以促进建立健全淮委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