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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我部座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图)
作者:水利部网    来源:水利部网     日期:2006-06-26
本站讯 2006年6月20日下午,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我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就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情况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首先由部廉政办副主任袁建军同志代表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情况以及对今后工作的设想,做了汇报。然后,大家围绕水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水资源开发、水能资源开发、河道采沙、行政许可与审批等水利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领域、工作特点、有关政策界限把握、工作环节与步骤如何开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座谈。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宁锋鸣组长对我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一是组织领导有力。部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切实履行一把手的职责。具体工作部门工作得力,部署安排周密。二是有关工作开展得认真、规范,动作快、效果好。许多工作,比如自查自纠的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治理工作网页、梳理汇总制度、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好准备等工作,走在了各部门的前列。三是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把中央的统一部署与部门业务工作实际相结合,在抓好面上治理的同时,突出抓好水利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问题抓得准、环节表现分析的清、工作措施针对性强、行业特色鲜明,符合中央的要求。四是组织协调有力,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其他工作有效结合,整体推进。如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反腐倡廉和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与专项业务执法监察和审计调查相结合;与行业行风政风建设和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相结合,保障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等做法,很有借鉴和参考意义。

  他要求,要在前期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今后的专项治理工作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一要在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与运营,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的前提下开展;二要严格区分正常的商业活动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限,严格区分违纪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三要注意从信访以及各种举报形式入手,抓线索、找问题,及时有效地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商业贿赂案件,惩治违法犯罪分子,有效地遏制各种商业贿赂案件;四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与其他部门出现职能上的交叉时,要及时协调,更加有效地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最后,他强调,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要抓住重点,集中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公益性强的突出问题。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任务艰巨,其中涉及的许多领域专业性很强,要依靠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以及各个业务司局通力协作,把专项治理工作同行业改革与发展结合起来,围绕国家安定团结的大局,围绕国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来开展,在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还要维护好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座谈会由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研究组张秀萍主持。我部规划计划司、政策法规司、财务经济司、建设与管理司、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驻部监察局、廉政办、预算执行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同志参加了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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