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执法检查本月启动
作者:中国水利报 来源:水利部网
日期:2006-04-07
本站讯(记者刘自国 通讯员杜亚娟)日前,黄委向有关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对2006年黄委辖区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按照要求,此次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工作将于4月底前启动,10月底前完成。检查的重点是水利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的开发建设项目,同时将对各省区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的项目进行重点抽查。
据介绍,此次检查是为纪念《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十五周年,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2006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黄河流域及西北内陆河地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而开展的。
《通知》明确了水土保持执法检查的主要目标,即流域各省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集中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开发建设项目逐项检查一遍,全面掌握各项目水土保持基本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水土保持方案,依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据了解,此次水保执法检查主要任务也已划定:一是对照水保方案逐项检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大力促进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二是督促建立水土保持报告制度,促进管理工作的经常化和规范化;三是督促主体工程已建成或即将建成的开发建设单位,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准备工作,推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四是对各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全面推行水土保持监理制;五是对各项目的监测方法、设施布设、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检查,促进监测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六是对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与评价,做好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反馈;七是将各项目水土保持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告,建立水土保持公告制度。八是对检查中发现的全局性和普遍性问题,积极提出管理建议。
为了搞好此次检查工作,黄委水保局还建议在执法检查中要积极争取各级人大和地方政府的支持,并注意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检查,以提高监督实效。同时,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规范监督行为,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