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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长江委水政监察实现三大突破
作者:人民长江报讯    来源:水利部网     日期:2006-03-15
人民长江报讯(记者 杨亚非 特约通讯员 戴敏) 记者在3月7日召开的长江委水政监察2006年第一次队务会上获悉,“十五”期间,流域水政监察执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实现了成立执法队伍、首次设定财政罚没专户以及首次对国有大型企业实施处罚三项突破。

  据了解,长期以来,由于没有正式的执法队伍,长江流域水行政执法活动难以有效开展。为此,长江委在“十五”的开局之年,打破了僵局,创立了7支水文水政监察支队,2003年成立了水政监察总队办公室和采砂管理支队。2005《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通过后,又全面启动了各级水政监察队伍的组建与整合,共设置长江委水政监察总队1支、总队办公室1个、直属总队2支、支队14支、大队24支,232人颁发了水政监察执法证件,各级水政监察机构负责人均已任命到位。初步形成了流域点、线、面结合的执法网络体系雏形。

  同时,为加强水行政处罚罚没款项的管理,保证罚没收入就地、及时、足额上缴中央国库,长江委水政监察总队申请开设了长江委水行政执法财政罚没专户。这标志着长江委水行政罚没收入管理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新阶段。专户开设以来,已成功向中央金库解缴我委执行的水行政执法财政罚没收入494万余元。

  另外,还于2005年底首次对国有大型企业实施行政处罚,使安康水力发电厂在限期内按要求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并交纳了罚款。这是长江委水政水资源局在进行流域水行政管理中打的又一个漂亮仗,表明长江委对国家大型发电企业无证取水实施处罚获得成功并收到实效。长江委水政水资源局局长刘振胜说,这足以说明长江委已经在流域执法上树立起了权威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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