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水利局长会议强调加大水行政执法和水利规费工作力度
作者:湖北水政监察网 来源:水利厅网
日期:2006-01-20
(本站讯)日前在武汉召开的全省水利局长会议对全省“十五”期间的水利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描绘了全省“十一五”水利工作蓝图,安排部署了2006年水利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和水利规费工作。
会议对“十五”期间水行政执法和水利规费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十五期间,全省水政监察和规费征管始终坚持以水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1964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384万元,调处水事纠纷2655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45万元。坚持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水法制观念,始终把执法工作置于组织、群众和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保证了各项工作特别是重点基建项目水保执法监督、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洪障清除工作的依法有序开展,有效维护了正常水事秩序。严格依法收费,创新规费征管方式,提高了规费收取率和额度,共征收各类水利规费、基金16.3亿元,仅2005年堤防维护费征收就突破3.5亿元,有力补充了水利基金投入。
会议要求切实做好“十一五” 期间水行政执法和水利规费工作。指出新《水法》颁布实施,《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相继出台,标志着依法行政、依法治水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各级水利部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些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执法力度,转变行政理念和职能,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水法制环境。
会议强调,2006年要进一步加大水行政执法和水利规费工作力度。积极做好《湖北省(水法)实施办法》、《湖北省防汛费征收管理办法》、《湖北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湖北省泵站管理办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湖北省湖泊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调研修订和协调出台工作。要依法依规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对违规违法案件,务必做到严格预防、严肃查处、严厉打击;要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执法,严格限制引用水保护区内的各项开发活动,严禁一切排污行为,依法保护水资源,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要加大采砂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全省河道采砂管理网络,维护正常采砂管理秩序;要加强水利规费特别是水资源费和河道堤防维护费的征管工作,探索新形式下多渠道投入水利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