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省市呼吁立法保护长江
作者:江淮晨报 来源:水利部
日期:2005-10-21
(江淮晨报)记者从18日在合肥召开的长江流域14省市政协长江环境保护研讨会上获悉,这条养育了两岸4亿中华儿女的母亲河,却被她的“子女”们污染得“面目将非”。
据悉,随着长江流域内经济的快速发展,流域内人口增加,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域内水环境日益恶化。目前森林覆盖率严重下降,生态环境急剧恶化;湿地面积日益缩减,水的天然自净功能日益衰减;14省市每年排入长江的污水已有250多亿吨,而城市污水处理率仅为10%左右;沿江21个大中城市近岸水域由于污染严重,已形成560多公里岸边污染带;农业面源污染排放量大,却尚无有效防治措施;支流、湖泊富营养化突出;流域内水污染事故频发;水质恶化已危及500多个城市饮用水安全。
与会14个省市代表共同认为:虽然我国目前已有相关环保和水污染防治法,但目前仍没有一部专门的流域性水污染防治法规,不便统一协调全流域污染防治,难以实现有效监管;现有环保法在各省市执法尺度不一,协调起来存在许多体制性障碍,难以全面有效解决长江水污染问题。我省专家比较淮河治污做法,就长江的立法保护提出两步走的具体建议,即首先争取由国务院颁布行政性法规《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然后争取全国人大制定《长江法》,从而把长江水环境保护提升到更高层次。
据悉,本次研讨会已初步形成《关于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立法的建议》(草案)。呼吁尽快把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立法摆上日程,建议国务院把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立法列入行政立法规划,由国家环保总局牵头组成专家组尽早开展调研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