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通过了水利部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复核,继续被确认为“全国水利文明单位”,该荣誉我院已连续保持12年,是我院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的重要基础和必要条件, 对进一步提升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极大的鼓舞和促进作用。
多年来,我院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从区文明单位起步,历获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行业文明示范点、省文明单位、省最佳文明单位等多项文明单位荣誉,并于2002年首次获得“全国水利文明单位”称号。
在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我院以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创建格局;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服务湖北水利,为湖北水利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水利行业精神,全院干部职工敬业爱岗,积极进取,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形成全员学习的良好学风;充分发挥工、青、妇群众组织的积极性,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通过一系列文明创建工作,我院呈现出设计一流、文明和谐、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
此次继续被确认为“全国水利文明单位”是对我院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和激励。作为全国文明单位,我院将进一步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厅关于水利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文明建设水平,不断巩固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为推进设计院科学发展、提升水利技术支撑能力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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