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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简介
作者:规划室    来源: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     日期:2006-08-16
一、规划背景

饮水安全问题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既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又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国家发展水平和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早在1999年,汪部长就提出了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工作的五大需求,即饮水安全、防洪安全、粮食生产安全、经济用水安全和生态用水安全。其中,饮水安全是第一需求,也是基本需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水利工作一定要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2005年7月,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水利部部署在全国开展《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并计划用一年时间完成。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8月又下发了《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经过近8个月的辛勤努力,全国第一阶段调查评价工作已经有了初步成果。

二、全国调查评价成果简介

第一阶段调查评价共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61个建制市以及1750个县级城镇,调查评价的水源地总数为4490个,供水总人口37378亿人(占城镇总人口的90%)。进行水质评价的水源地有4090个(尚有400个水源地缺少水质监测或调查资料),占总数的91%,综合生活供水量255.7亿m3,供水总人口3.53亿人。
调查评价的4090个水源地中,水质不合格水源地为663个,影响人口约5360万人。水质评价为4、5级的(不安全)水源地水量为37亿m3,占总水量的15%;水量为不安全(指数为4、5级)的水源地约占总数的26%。由于饮用水源来自地下水超采量而影响人口的约1750万。

经综合评价,由于水质、水量不合格影响的总人口约7110万,饮用水源不安全的建制市及县城约有500个。

三、全国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完善调查评价阶段的成果,同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水利部于2006年3月7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会议,我省水利厅计财处、水资源处、编制单位设计院和水文局分别派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水规总院关于规划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的通报,随后水土保持司张学俭副司长、规划计划司庞进武副司长和国家发改委黄微波处长分别讲话,最后由水资源管理司高而坤司长进行总结发言。会议指出,本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时圆满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对于此项规划工作的重要性,会议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强调:一是去年年底发生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造成哈尔滨市400多万居民停止供水4天半,其涉及人口之多、影响范围之大是史无前例的,也暴露出我国部分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十分脆弱;二是2006年2月28日,国务院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了饮用水安全的有关问题,要求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推进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并明确了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三是本次规划工作会议由水利部三个司局联合部署,并有国家发改委领导亲临指导,这在水利规划历史上也是十分罕见的。

会议最后强调,本项规划工作关系到全国3.7亿城市居民的饮水安全,也关系“十一五”期间的具体工作部署,各省区和流域机构要发扬我们水利部门不怕困难的优良传统,力争在今年5月底完成全国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我省工作的进展情况及规划重点

1、规划进展情况及工作分工

为按时编制完成《湖北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省水利厅于2005年8月成立了由分管副厅长任组长,厅计划财务处牵头,会同水资源处、水土保持处、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省水文水资源局、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共同组成的湖北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组,负责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组织审查规划成果。全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第一阶段——城市饮用水水源安全状况调查评价工作由省水文水资源局负责,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配合;规划第二阶段和规划总报告编制工作由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负责。

为推进规划工作,2005年9月2日和2006年2月17日,省水利厅两次召集各地市、州水利局技术负责人,由我院和省水文水资源局组织集中培训授课,为规划的编制完成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我省第一阶段的调查基础工作与安全评价已经完成,正在配合参与全国成果的协调汇总。第二阶段的工程规划工作,我院规划室组织阵容强大的技术专班,已加班加点地开展了2个多月时间。

2、我省调查评价成果简介

我省列入规划范围的城市共76座,现有饮用水水源地163个。其中河道型101个、湖泊型1个、湖库型52个、浅层地下水9个。共有66座城市从河道取水,其中从长江干流取水18座城市,有11座城市从汉江干流取水;取地下水的城市有8座;全省共有30座城市从50个水库取水;只有1座城市从湖泊取水。

全省163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总供水量135834万m3,总供水人口1725万人。其中水量不安全的水源地13个,占总数的8%。水质不安全的水源地9个,占总数的5.5%;全省共有14座城市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约占全国总数的2.8%。水质或水量不安全的总供水人口为72.3万人,仅占全国总数的1%。主要不安全的水源地为孝感沦河水源地、应城赵畈水源地、广水应山河水源地、红安倒水水源地、麻城举水水源地、襄阳张湾地下水源地等。从总体上看,我省城市饮用水安全矛盾在全国范围内并不十分突出,但在局部流域(汉北河、府环河流域和鄂东诸河等)仍存在较严重的饮水安全问题。

3、我省第二阶段的规划重点

安全可靠的水源地是提高供水水质、保证城市饮水安全的前提条件。我省规划的重点是在前阶段安全评价“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的基础上,对水源地保护“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我们规划室技术专班初步考虑提出以下规划重点:

1)汉北平原区城乡水源地水资源调配工程:以改善天门河、汉北河、沦河、府河下游水环境为目标,推进水利血防,带动天门、应城、孝感等城市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综合整治。

2)综合整治水源地排污口,最低要保证“水源地不增污”。要切实解决一批至今仍然处在无可奈何接受污水侵扰状态的取水口的保护问题,如武汉市的沌口水厂水源地就未能完全避开汉阳造纸厂排废水的影响。

3)开源节流,对干旱地区和边远贫困山区要规划新建一批水源工程,如枣阳补水工程、襄阳三董水库扩建工程、咸丰“十咸”引水工程、广水“河改水库”供水工程、孝昌县邹家河水库新建工程等,争取列入《“十一五”全国缺水县城供水工程建设规划》。

4)规划一批湖泊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为部分城市作为备用水源。

5)建立水源涵养工程试点,以及开展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滨河两岸生态林建设。

6)从体制上、政策上建立防治饮用水水源污染的长效机制。

7)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8)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定期发布通报,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机制。

9)开展“湖库富营养化防治”、“农业面源治理”的试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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